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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厂房楼板承载力鉴定服务步骤
1 工程概况及荷载情况
磨浮车间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多跨不等高的单层工业厂房,另一部分为2+4连体粉矿仓。车间厂房吊车均为设备检修所用,布置情况如下:BC跨,原设计1台1吨梁式吊车,现为两台梁式吊车,较大起重量分别为3吨、5吨;CD跨原设计在屋架下挂1吨电动葫芦,现改造为两台梁式吊车较大起重量为5吨;EF跨原为一台50/10吨桥式起重机,现另增加1台15/5吨桥式起重机。
2 厂房主要构件的现场病害调查
2.1 柱
鉴定范围内的柱有A列砖柱、B列、C列矩形截面柱、D(E)列、F列双肢柱、山墙抗风柱以及后期改造的钢柱。
2.2 吊车梁
现场调查发现目前吊车数量和较大起重量与原设计有所变化:BC跨吊车原设计为1台1吨梁式吊车,现实际为两台梁式吊车,较大起重量分别为3吨、5吨;CD跨原设计在屋架下挂1吨电动葫芦吊,现改造后,在原平台牛腿上支撑两
台梁式吊车,较大起重量均为5吨;EF跨原为一台50/10吨桥式起重机,现另增加一台15/5吨桥式起重机。
2.3 屋架
检测范围内BC跨和CD跨原建厂房屋架为钢-砼组合三形屋架,形式简洁,受力明确。检测发现,受天沟渗漏影响,屋架钢支座出现不同程度的锈蚀。
2.4 平台
厂房内各跨均有平台,除AB跨平台外,其他三跨有平台柱,平台梁与厂房柱简支连接,混凝土平台梁板柱均现浇施工。
2.5 结构布置、构造及支撑
(1)结构布置。磨浮厂房为单层多跨不等高排架结构,屋盖为有檩体系,厂房平面基本规整,竖向传力路径明确。(2)构造措施。检测发现,厂房结构构造存在缺陷:混凝土柱*无刚性系杆,对纵向传力不利。在多次改造后,形成一些薄弱点。(3)柱间支撑。厂房设置有柱间支撑,下柱支撑为双片交叉支撑,主肢、缀条均为钢。
(4)屋盖支撑。厂房屋架形式为三形,屋盖为有檩体系,横向交叉撑与檩条共同形成屋盖的支撑系统。
3 混凝土强度和碳化深度的测试
本次采用回弹法和钻芯法综合评定柱子混凝土强度。由于D(E)列、F列双肢柱截面偏小,安全起见,仅在线柱钻芯取芯试验,并与回弹法测试值进行对比评定。
4 主要构件承载力验算
4.1 柱
经验算,B列下柱和C列上柱的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承载力子项等级为c级。其他柱的承载力满足要求,承载力子项等级为a级。经手工验算,A线砖壁柱承载力R/(γo·S)大于0.95,基本满足要求,承载力子项等级可评为b级。
4.2 吊车梁
(1)BC跨吊车梁。由于BC跨吊车布置和原设计不甚相同,按照BC跨按照原设计1台较大起重量1吨的单梁电葫芦吊车小于0.87,承载力严重不满足要求,承载力子项等级为d级。因此在使用中要限制起吊量。经计算,合理的较大起吊重量为2吨,且两台吊车不能同时在同一柱距内作业。(2)
CD跨吊车梁。CD跨吊车梁为后改造钢梁,经计算评估,其承载力满足要求,承载力子项等级可评为b级。(3)EF跨吊车梁。EF跨吊车梁为标准图设计,单台50吨吊车作用下主要验算项目的R/(γo·
S)在0.95~1.05间,承载力子项等级可评为b级。
4.3 屋架
经计算,9m、12m跨度钢-砼屋架承载力满足要求,承载力子项等级为b级。21m钢屋架的下弦端部节间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承载力子项等级为c级,考虑厂房柱约束作用,承载力基本满足要求。从长期使用度,21m钢屋架杆件壁厚较小(t=2~3mm),安全储备偏低。
5 厂房或区段性鉴定评级
厂房结构包括承重系统、围护系统和结构布置与支撑系统,性鉴定是从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连接构造、破损、变形等方面评定各类结构构件的性等级,然后再评定承重系统的性等级,再结合鉴定单元的结构布置、支撑系统、围护系统并考虑耐久性评定整个鉴定单元的性等级。经综合评价该磨浮车间厂房评定为三
6 加固、维修处理措施
根据以上调查、计算、检测发现的问题,该厂房有关构件的安全性和耐久性都出现了很多问题,**具体分析采取必要的加固维修措施。
(1)厂房柱、吊车梁的加固维修:此次安全调查计算分析表明,
B列下柱C列上柱和BC跨吊车梁存在安全系数偏低的状况,应采取加固措施。(2)平台梁与设备梁的加固:调查发现,个别螺旋分级机设备支架梁出现横向及纵向开裂裂缝,且震动较大,考虑到梁体潮湿,环境恶劣等因素,加固中采用钢管柱支撑设备梁和对开裂部位采取压浆灌缝的补强措施。(3)平台的耐久性维修:平台梁板,特别是下部混凝土保护层脱落,钢筋锈蚀严重,采用聚合物砂浆进行修复。
钻芯法混凝土强度检测:
1、关于芯样的钻取位置
CECS03 :88 规定,芯样应在结构或构件的下列部位钻取:
(1) 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
(2) 混凝土强度质量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3) 便于钻芯机安放与操作的部位;
(4) 避开主筋、预埋件和管线的位置,并尽量避开其他钢筋;
(5) 用钻芯法和非破损法综合测定强度时,应与非破损法取同一侧区。J TJ /
T272 - 99 关于钻芯取样的位置与上述规定基本相同,但规定不得在预埋件和管线等位置钻芯取样,比前述要求严格一些。J TJ270 - 98
仅有上述(1) 和(4) 两个要求。J TJ053- 94
规定:在钻取芯样前应该考虑由于钻芯可能导致对结构的不利影响,应该尽可能避免在靠近混凝土构件的接缝或边缘处钻取,且基本上不应带有钢筋。DL/
T5150 - 200l 未对钻芯本身作出具体规定。BETC - 3006A
仅要求应该在进行回弹法和声回弹综合法的构件上钻取芯样,钻取芯样的位置应该在相应无损检测的测区内。SJ G09 - 99
规定,禁止在有钢筋的部位钻芯,以防钻断钢筋影响桩体钢筋的完好性。在实际操作时,常常遇到一些标准中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或者标准中规定不明确的情况。如对钢筋混凝土梁取样时,究竟在什么部位取芯合适,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而且类似的构件在不同的结构形式中,其受力情况也不相同,有时候检验人员缺乏结构方面的知识,难以作出正确判断,于是会出现在影响结构安全的部位钻芯取样,故新修订的规范应该在这方面予以明确。
2、关于钻取的芯样数量和芯样直径
关于钻取芯样的数量,不同标准的要求有所不同,而且不同的工程结构对芯样的数量要求也不同。CECS03
:88 对芯样数量规定为:按照单个构件检测时,每个构件的钻芯数量不应少于3 个,对于较小构件,钻芯数量可取2 个。J TJ / T272 -
99
根据芯样的直径大小,对每一个芯样的试件数量作出了规定该标准同时规定:当单独采用芯样试件强度判定单个结构中混凝土强度时,钻取的芯样试件不宜少于3
个。SJ G09 - 99 规定,基桩质量评定按照单桩进行。而钻孔数量按照桩的直径来定,直径在1600mm 以上时,钻孔数不少于2
个;直径在1600mm 以下时,钻孔数为1 个。对每个钻孔的芯样试件数量规定为:“每孔均应选取桩芯混凝土抗压试件芯样,每115m
应有一块,且每孔不应少于10 块,宜沿桩长均匀选取,每块芯样**标明取样深度,剩余芯样应移交业主保留至桩基验收”。DL/ T5150 -
2001 规定了芯样试件的数量为3个;而J TJ053 - 94 对芯样钻孔数量和芯样试件均未做规定;BETC - 3006A
规定小芯样数量不得少于6 个,有效数据不得少于4
个。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标准对钻取的芯样数量和芯样试件数量没有规定清楚,由于芯样试件可以在同一个芯样上制备,所以应该将芯样和芯样试件予以区别。一些标准只规定数据结果以三个试件的数据平均值为准,没有明确这三个试件是来自同一个芯样还是不同芯样。关于芯样的直径也没有明确和统一的规定,使得不同的检验结果之间缺乏可比性。CECS03
:88 规定:“钻取的芯样直径一般不宜小于骨料较大粒径的3 倍,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骨料较大粒径的2 倍”。J TJ053 - 94
规定:“芯样直径应为混凝土所用骨料较大粒径的3 倍,一般为(150 ±10) mm 或者(100±10) mm
,对于路面工程,芯样长度应该与路同”。J TJ /T272 - 99 没有对芯样直径作出明确规定,容许使用50mm 以上的芯样直径。J
TJ270 - 98 没有直接规定芯样的直径,而是根据不同骨料大小,规定了钻头的直径为粗骨料较大粒径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