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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太阳能屋面光伏承重检测鉴定服务
工业化生产厂房在行政单位办理手续一般都务必给与厂房结构安全性能检测鉴定报告,务必进行厂房可靠性、厂房三方竣工验收的也都要求做厂房结构检测鉴定。除此之外倘若厂房产生墙面裂缝,务必对间隙进行关键安全系数检测鉴定;厂房务必提高工业设备导致楼板承载能力扩张的,务必对楼板承重*能力进行检测鉴定。当然,除了这类,也是有很多厂房质量检测工作流程。
一般而言,厂房结构鉴定内容包括:混凝土裂缝、倾斜、间隙、砌体结构预制件构件、木结构预制构件、地基基础工程、水泥混凝土结构预制件构件、钢结构预制构件等,各性能参数的检测一般为现场检测。钢结构预制件构件检测中,钢材抗拉强度测验法检测不锈钢型材试件抗拉强度,不锈钢型材弯曲强度试验方法检测不锈钢型材试件弯曲变形能力。
混凝土强度检测
一、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采用回弹法、钻芯法等方法检测,在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方案中应确定检测方法。
二、混凝土强度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地下室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钻芯法检测,每一强度等级混凝土,单层建筑面积<3000m2的,承台或基础梁构件抽取不少于1组芯样。单层建筑面积≥3000m2且<6000 m2的,承台或基础梁构件抽取不少于2组芯样。单层建筑面积≥6000 m2的,承台或基础梁构件抽取不少于3组芯样。在6000 m2基础上,单层建筑面积每增加1000m2的,各增加1组芯样。每组芯样不应少于3个;
2有地下室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每层地下室的梁和柱(或剪力墙)构件均按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进行检测,每一混凝土施工检验批柱(剪力墙)、梁构件抽检数量均不应少于3个,当采用无梁楼盖时,柱(剪力墙)抽检数量不应少于6个;
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抽检的楼层数不少于总楼层数的1/3,且每一强度等级混凝土构件均应分别抽检,每一抽检楼层的柱(剪力墙)构件抽检的数量不应少于所抽检楼层柱(剪力墙)构件总数的5%且不少于3个,梁构件抽检的数量不应少于所抽检楼层梁构件总数的3%且不少于3个,当采用无梁楼盖时,柱构件每层应抽检构件总数的10%且不少于6个;
4对于非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 m2的,在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对该单体工程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其构件混凝土强度可不实施委托检测。
三、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的判定
构件强度实测值达到设计强度等级时,可判定构件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四、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的处理原则
1预拌混凝土经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推定(参考)值未达到设计要求,其强度值与设计强度相差在一个强度等级范围内,且平均值达到设计强度要求,经设计核算并确认可满足结构安全、不需处理的,可以不进行扩大检测。除此以外的,则应对该抽检层(地下室工程按施工检验批)的同类构件按批量进行扩大(包括已构件在内);
2预拌混凝土经回弹法检测碳化深度值大于2.0mm,但混凝土强度换算值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可不再进行钻取芯样修正;
3经扩大检测后经设计复核需作相应处理的或构件强度推定值与设计强度相差过一个强度等级范围的,则该单体工程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所有楼层的同类构件均应检测(柱构件按不少于所抽检楼层构件总数的5%且不少于3个、梁构件按不少于所抽检楼层梁构件总数的3%且不少于3个)。
1、混凝土加固方法
本段内容为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
有关混凝土加固方法部分设计规定,为便于读者查证,条文结构顺序未变动。
2、增大截面加固法
2.1 设计规定
2.1.1 本方法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受弯和受压构件的加固。
2.1.2 采用本方法时,按现场检测结果确定的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0。
2.1.3 当被加固构件界面处理及其粘结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可按整体截面计算。
2.1.4 采用增大截面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其正截面承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基本假定进行计算。
3 置换混凝土加固法
3.1 设计规定
3.1.1 本方法适用于承重构件受压区混凝土强度偏低或有严重缺陷的局部加固。
3.1.2 采用本方法加固梁式构件时,应对原构件加以有效的支**。当采用本方法加固柱、墙等构件时,应对原结构、构件在施工全过程中的承载状态进行验算、观测和控制,置换界面处的混凝土不应出现拉应力,若控制有困难,应采取支**等措施进行卸荷。
3.1.3 采用本方法加固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其非置换部分的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按现场检测结果不应低于该混凝土结构建造时规定的强度等级。
3.1.4 当混凝土结构构件置换部分的界面处理及其施工质量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时,其结合面可按整体工作计算。
4、外加预应力加固法
4.1 设计规定
4.1.1 本方法适用于下列场合的梁、板、柱和桁架的加固:
1 原构件截面偏小或需要增加其使用荷载;
2 原构件需要改善其使用性能;
3 原构件处于高应力、应变状态,且难以直接卸除其结构上的荷载。
4.1.2 采用外加预应力方法加固混凝土结构时,应根据被加固构件的受力性质、构造特点和现场条件,选择适用的预应力方法:
1 对正截面受弯承载力不足的梁、板构件,可采用预应力水平拉杆进行加固;若正截面和斜截面均需加固的梁式构件,可采用下撑式预应力拉杆进行加固。若工程需要,且构造条件允许,也可同时采用水平拉杆和下撑式拉杆进行加固。
2 对受压承载力不足的轴心受压柱、小偏心受压柱以及弯矩变号的大偏心受压柱,可采用双侧预应力撑杆进行加固;若弯矩不变号,也可采用单侧预应力撑杆进行加固;
3 对桁架中承载力不足的轴心受拉构件和偏心受拉构件,可采用预应力拉杆进行加固;对受拉钢筋配置不足的大偏心受压柱,也可采用预应力拉杆进行加固。
4.1.3 当采用外加预应力方法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加固时,其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基本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对预应力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